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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贮存设施规范原则

作者:元洲环保   时间:2020-05-26 16:40:12   tags: 危废 山东危险废物转移 

危废贮存设施选址原则

1.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

2.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3.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4.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5.应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高压输送电路区域以外

6.应位于居民区域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危废贮存设施设计原则

1.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建造材料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2.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3.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4.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同时须设计收集沟及收集井,以收集渗滤液,防止外溢流失。

5.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角,地面与裙角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的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6.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隔离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并在各区域醒目位置设该类危废的标志牌。

危废贮存和堆放原则

1.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至少1米厚粘土层(防渗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2.危废物堆放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

3.衬里应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

4.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

5.衬里材料要与堆放的危险废物相容。

6.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

7.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物堆里。

8.危废物堆里应设计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25年一遇的暴雨24小时的降水量。

9.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